退換貨須知

如訂單內容或商品有任何問題,請於訂單送達後7天鑑賞期內(含國定例假日) 致電客服中心與我們聯繫,並提供訂單編號。

退貨

僅限該筆訂單完全退貨,請於收到貨當日起7天鑑賞期內(含國定例假日)聯絡線上購物客服人員,並請將完整的:

(1) 未開封的所有商品以及使用該筆訂單的點數兌換之產品(商品開封恕無法退貨!)
(2) 附贈的贈品與組合內商品一起裝箱後,3個工作日內(不含週休及國定例假日)


由指定的宅配公司收回全訂單商品與贈品,運費由本公司吸收。 退貨時,請您使用原包裝紙箱將欲辦理退貨之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使用其他完整紙箱包裝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您要求退貨之商品若有缺件或是損毀, CLARINS台灣克蘭詩有權視損毀程度而折扣退款金額。恕無法於任何實體門市/專櫃直接進行網路訂單之退貨流程。單次訂購僅限一次退貨或換貨。

換貨

若您收到的新品有瑕疵或破損的狀況,您可享有無條件退換貨的售後服務,請於收到貨當日起7天鑑賞期內(含國定例假日)聯絡線上購物客服人員,並將完整的未開封需換貨的商品裝箱後,我們將會安排宅配公司於5個工作日內(不含週休及國定例假日),至您指定地點取回原商品,待原商品收回後,再儘快安排時間更換新品至您指定地點。運費由本公司吸收,單次訂購僅限一次換貨或退貨。 換貨時,請您使用原包裝紙箱將欲辦理退貨之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請使用其他完整紙箱包裝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恕無法於任何實體門市/專櫃直接進行網路訂單之換貨流程。

退款

本公司收到退貨商品及發票,確認商品無誤後,

刷卡:

1)宅配/超商已取貨:於14個工作日內(不含週休及國定例假日)

2)超商未取貨:於21個工作日內(不含週休及國定例假日)完成刷卡退款之作業;唯依據不同發卡銀行的處理流程,刷退款項可能列於本月或次月的帳單上,請您聯絡您的發卡銀行詢問細節。

付現:

1)於1個月內(含週休及國定例假日)完成退款。恕無法於任何實體門市/專櫃直接進行退款。

 

提醒您,如有下列任一情形,將無法接受商品退換:

● 提出退換貨時間已超過7日鑑賞期 (自收到貨當日開始計算)。

● 已被拆封的商品(包含正產品及贈品/試用品,此為個人消耗性商品,一經拆封恕不退換)。

 

若有任何問題致電0809-006-677客服中心與我們聯絡,或寫信至客服信箱:customercare@tw.clarins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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